儿童安全天网工程公共场所未成年人走失警报系统试警在蠡县召开

2021-6-2 19:14:14 新闻来源:搜狐

 

为贯彻关于“加速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工作要求;推进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宣传实施;结合《预防儿童走失与青少年权益保护研究》课题研究需要。

2021年6月1日上午10时,由中国校园健康行动儿童安全天网工程执行委员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儿童安全天网工程基金联合主办,蠡县信誉楼百货商场承办,组织开展“儿童安全天网工程公共场所未成年人走失警报系统试警公益活动”。

该活动以落实相关政策、普及法律法规、探索有效办法、创新工作机制为宗旨,以现场模拟未成年人真实走失情景剧为表现手法,向现场群众试触发了公共场所未成年人走失警报系统,让群众充分了解该系统是如何进行走失预警、快速搜救、智能封控商场,并配合有音频、视频广播、人脸识别等技术,系统响应速度较为迅速,直至最后找到被坏人诱拐走失的儿童,整个过程历时10余分钟。当被诱拐儿童最终被找到后现场响起一片掌声。

据儿童安全天网工程执行委员会执行主任李安介绍,公共场所未成年人走失警报系统是儿童安全天网工程依照“六一”刚刚实施的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探索开展的行业指导工作标准及解决方案,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该系统于新法普及第一天在蠡县拉响第一声未成年人走失警报,具有着较强的标杆示范作用,对于推动公共场所严格依法设置未成年人走失警报系统,落实对未年人保护的主体责任具有积极推动意义。

现场工作人员还向群众发放了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读本并作了相关普法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大型的商场、超市、医院、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游乐场、车站、码头、机场、旅游景区景点等场所运营单位应当设置搜寻走失未成年人的安全警报系统。场所运营单位接到求助后,应当立即启动安全警报系统,组织人员进行搜寻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场所运营单位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据现场家长表示,他们也是通过今天的试警活动才知道国家出台了这样的法律规定,如果全国的公共场所都能依法普及这套警报系统那就再也不用担心孩子在公共场所走失了。我们都知道,儿童走失多发生低龄儿童,更多发于公共场所,尤其是节假日时各公共场所、旅游景区儿童走失更是高频多发、层出不穷,最后无论是否能被找到,但对于家长的瞬间打击是巨大的,如果都能应用这套系统,做到快速响应,紧抓黄金时间快速智能封锁场所逐一排查,那将会让多少家庭免遭失散之痛。

据儿童安全天网工程专项基金副主任纪晓军介绍,该工程之所以选择在蠡县举办,是因为之前已在本县实施了对部分儿童“儿童安全码”的试点应用,取得了不错的工作成果。通过“一童一码”探索更高标准儿童安全应急管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工作。儿童安全码是区别于公共场所未成年人走失警报之外的另一套机制。绑定儿童安全码的儿童,一旦失联无法记忆家庭信息时,可由他人通过扫码(或扫脸)直接联系监护人助力快速找回。这一机制大大缩短了失联儿童搜救时间,联动了社会力量、节约了警力资源。

公共场所未成年人走失警报搜救系统试警活动的举办,标志着该工程继“儿童安全码”应急搜救体系之后又一现代化机制在蠡县应用落地,为蠡县未成年人提供多场景的安全保护。

据悉,儿童安全天网工程以蠡县为试点,正在推动相关机制在全国各城市的普及落地,随着新法的实施及相关系统机制的陆续普及,将有效提高走失未成年人搜救效率,降低失踪儿童案发率,助力平安中国建设。

本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广东新闻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Copyright © 2000-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编辑QQ:139865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