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丰台法院探索刑事法律援助

2013-6-23 15:45:50 新闻来源:广东新闻网

    6月20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与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签署《关于联合开展刑事法律援助探索的合作协议》,携手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今后,刑事案件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可以得到免费的法律帮助。学者、律师将就法律援助工作,与法院深度合作、探索新途。

    在受理可以委托法律援助的刑事案件后,如当事人因经济困难等不能委托辩护人,并提出或同意法律援助的,丰台法院将告知当事人可申请法律援助研究中心提供法律援助。接到申请后,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将组织律师为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丰台法院委托法律援助的案件将侧重于新类型、社会影响较大、比较有争议的案件。在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的同时,增强刑事案件庭审的抗辩性,促进法官多角度思考案情,作出公正判决。

    “新刑诉法颁布实施后,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受援的主体和时间范围。如何将法律援助工作落到实处,法院需要与学术界和律师界携手共建、共同探索。这种合作应从具体个案上的合作,延伸到一种法律职业间的共建。”丰台法院院长王宜生表示,通过双方的合作,将向更多需要帮助的当事人提供援助,让他们享有律师会见、申请调取证据、律师在法庭上为其辩护的权利,使被告人充分感受到司法制度的人性化,从而加强对法院审判的信服,提升司法公信。

    据悉,双方将在合作中发挥各方的资源优势,探索一条理论指导实践、实践促进教学的刑事法律援助新模式。法院不但将为在校研究生提供旁听案件的便利,法律援助案件终审后,双方还将通过举办学术研讨、政策论证、专家讲坛等方式,就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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